Wikimedia Hong Kong/社團會章草案/暫緩代表會臨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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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會章草案
暫緩代表會臨時條款
將於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提交
- 為加強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成立初期的凝聚力及鞏固性,茲根據會章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程序,制定暫緩代表會臨時條款。
- 第一屆香港維基媒體協會,不會選舉產生代表會。理事會為本會最高常設機構,其權力僅次於會員大會,並直接向會員大會負責。
- 暫緩代表會時期,理事會行使以下職權:
- 監察本會及屬下所有組織的會務,處理糾紛及解散事宜。
- 審定及通過是屆理事會全年工作計劃及財政預算;
- 審定及通過理事會全年工作報告及財政報告後,呈交會員大會通過。
- 解釋會章。
- 有需要時可籌組成立以下組織,唯組織成立時需訂明其職權及任期:
- 選舉事務委員會(Electoral Affairs Committee)
- 臨時行政委員會(Provisional Executive Committee)
- 專責/調查委員會
- 審查、挽留或批准理事會理事的辭職。
- 暫緩代表會時期,會章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的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聯署要求召開會員特別大會的人數規定,由五分之一或以上放寬至七分之一或以上。
- 本條款的解釋權屬理事會。
- 本條款的修改權屬會員大會。
- 本條款在200w年w月w日,自動失效並廢除。
- 除根據會章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程序外,在其他任何情況下皆不能延續或延長本條款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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