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media Hong Kong/理事會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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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有限公司
組織章程細則
理事會附例
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組成及職權
[edit]- 理事會由最少五名及不多於十三名的理事組成,採用集體領導及集體負責制。
- 理事會理事由本會會員選舉產生及年滿18歲或以上的會員擔任。
- 理事會設主席一名,乃本會之當然會長,並行使下列職權:
- 對外代表本會,對內代表理事會;
- 主持會員大會;
- 主持理事會會議。
- 理事會設副主席一名,乃本會之當然副會長,並行使下列職權:
- 協助理事會主席處理本會日常事務及行政工作;
- 理事會主席無法執行職務時,署理其職位。
- 理事會設秘書一名,乃本會之當然秘書長及會員大會之當然秘書,並行使下列職權:
- 保存及管理本會一切檔案及文牘;
- 製備並發出會議通知、議程及會議紀錄;
- 就有關會議程序的一切事宜,向理事會主席提供意見;
- 理事會設財政一名,並行使下列職權:
- 處理本會一切財政事宜;
- 備存本會的帳簿;
- 負責本會經費籌募事宜。
- 理事會理事任期為兩年,並可競選連任。
第二章 會議
[edit]- 理事會須每兩個月召開不少於一次會議,作為其常務會議。
- 常務會議以外的所有會議,均稱為特別會議。
- 如有任何理事要求,主席須於七日內召開特別會議。
- 召開常務會議,秘書須提前最少七日發出通知並附議程,而召開特別會議,則須提前最少三日發出通知並附議程。通知期並不包括送達或當作送達通知的當日,亦不包括舉行會議當日。
- 常務會議和特別會議以全體理事會理事的二分之一或以上為會議法定人數。
- 理事會主席為常務會議和特別會議的當然主席。如理事會主席缺席或認為不能執行會議主席職務時,則由下列人士依次代理其職務
- 理事會副主席
- 由出席會議的理事會理事互選的一名理事。
- 理事會理事如未能出席會議,須於會議四十八小時前徵得理事會主席的同意,並以書面申述其理由。
- 未經理事會准許而超過4個月沒有出席在此期間舉行的會議,代表會可彈劾之。
- 未經理事會准許而超過6個月沒有出席在此期間舉行的會議,代表會須罷免之。
第三章 選舉
[edit]- 理事會理事由合資格的會員,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生。
- 理事會理事最多十三名,唯每屆理事會應選理事人數由選舉事務委員會決定。候選人數若多於應選人數,以得票較多的候選人當選為理事會理事。(2009年修訂)
- 理事會主席和理事會副主席由理事當選人自行互選產生。(2009年修訂)
- 如待選名額不足,又出現得票相同的情況,則須對相同票數的候選人進行第二輪投票。若第二輪投票後得票仍然相同,則以抽籤決定。(2009年修訂)
- 所有候選人的得票數量必須佔總投票人數三分之一或以上,當選方為有效。
- 如候選人數只有四名或以下,或得票數量佔總投票人數三分之一或以上的候選人不足五名,理事會將作未能選出論。
- 如某個理事會理事的空缺並無任何人士參選,將作出缺論。
- 理事會秘書及理事會財政,由理事會主席從當選的理事會理事中委任。
第四章 出缺
[edit]- 如有下列情況,理事會的有關理事職位即出缺
- 有關理事任期屆滿;
- 有關理事辭職;
- 有關理事按本會《組織章程大綱》或《組織章程細則》被免任;或
- 有關理事的會籍按本會《組織章程大綱》或《組織章程細則》被終止或革除。
- 如理事會理事辭職,須親自以書面申述其理由,並經理事會及代表會通過。
- 理事會主席出缺時,由理事會副主席遞補。其他理事會理事出缺時,可經理事會通過的決議案選出會員填補,而該項決議案須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贊成,方可通過,並報代表會批准。
- 理事會主席及理事會副主席或全體理事會理事半數或以上,同時或先後出缺時,理事會則自動解散。
第五章 附則
[edit]- 本附則的解釋權屬代表會。
- 本附例須經代表會通過的決議案而作出增加、廢除或修訂,而該項決議案須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贊成,方可通過。
- 如本附例與本會《組織章程大綱》或《組織章程細則》衝突或抵觸時,概以本會《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為準。
附表1
[edit]第I部
理事會主席的誓言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理事會主席,定當盡忠職守,遵守本會《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廉潔奉公,為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服務。
第II部
盡職誓言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理事會理事,定當盡忠職守,遵守本會《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廉潔奉公,為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服務,並就理事會作出的一切決定,負起集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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